十三五医疗器械重点监测工作督查组到辽宁督查
发布人: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2017/11/7 0:00:00  浏览次数:26次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期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173号),近日,国家中心、四川省中心专家组成国家医疗器械重点监测工作督查组到辽宁进行督查。

  督察组听取了省中心关于十三五重点监测工作汇报,并现场检查了重点监测工作档案,选取了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两家监测哨点单位分别进行了重点监测工作座谈及现场考察。督察组对辽宁十三五医疗器械重点监测前期工作进展予以肯定,在完善和加强监测哨点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宝贵建议。此次督查,为辽宁顺利、高质量完成十三五医疗器械重点监测工作提供了重要推动作用。